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,认真学习“新时代高教40条”文件精神,布置下一阶段教学工作安排,经学院研究,定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举行学院教学工作例会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10月29日(周一)下午2:30
二、会议地点
马克思主义会议室(1610室)
三、参会人员
相关院领导,各二级学院院长、党总支书记,教务处、教学督导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参会人员,妥善安排好工作,确保按时参会学习。
2、会议期间,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,并保持会场秩序。
3、原则上不得请假,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,须按学院相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
2018年10月26日